花近7万买家具一年了没到齐 协商迟迟未果

近日,青岛消费者于女士反映,2017年4月2日,她在位于市北区辽阳西路的富尔玛国际家居博览中心恒信华典家具店订购家具,并付清了近7万元货款。然而,如今合同约定的到货日已经过去近一年,所购家具不仅仍未全部到货,到货的家具还出现货不对板、开裂等问题,多次协商解决未果。对此,恒信华典家具店负责人韩先生表示,于女士的家具会在5月15号之前到齐。但截至发稿,双方对赔偿问题仍未达成一致。此外,富尔玛方面负责人王先生表示,目前接到反映恒信华典问题的客户不止于女士一个,商场方面正在介入解决。

爆料:

近7万元的家具 付款后超期近1年没到齐货

付款凭条(消费者供图)

付款凭条(消费者供图)

据于女士介绍,2017年4月2日,她在市北富尔玛国际家居博览中心负一楼的恒信华典家具店订购了数件家具,并于当年4月2日和5月6日两次付清近7万元货款。“原本合同约定2017年6月底之前到货,但到目前为止,一年多了,还没到全。”于女士说,期间出现的问题以及对方的处理态度,令她无法接受。

于女士与卖家微信聊天沟通记录。(消费者供图)

“店家第一次送货是在去年9月份,送了两个沙发,半张床(缺床板),一个餐桌架(缺桌面)。”于女士说,此后恒信华典一次次推后送货时间,且部分到货家具与选定款式不同无法接收,导致她的房子迟迟无法入住。“2017年10月底他们答复说11月中旬一定到,我就放心交费开通了暖气,结果直到今年停暖也没送到。”于女士说,在她持续催促沟通下,2018年4月10日对方送来了床板、餐桌面,以及第三个沙发。截至发稿,于女士表示,家具仍未到齐。此外,送来的部分家具也出现了问题,“沙发和床已经开裂。”

家具疑似开裂。(消费者供图)

恒信华典家具:

2018年5月15号家具到齐

对此,恒信华典家具店店长韩先生表示,“店里给于女士送的家具的型号与合同写明的型号是完全相符的,但是对方认为不一样,而当时的导购已经离职,无法考究,家具店只能积极处理,无偿为于女士送货回深圳进行调换,并且,期中多次打电话跟于女士进行沟通。”此外,韩先生强调,目前只有于女士一家的家具问题需要解决。“5月15号之前所有家具到货,并且所有家具的型号都符合于女士的要求。”

而对于于女士提出的按照合同标明的“一方迟延送货或提货的,违约方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违约部分家具货款0.5%的违约金”进行赔偿,韩先生只表示,“与于女士已经沟通好”。

赔偿:

协商迟迟未果 消费者要求依约履行

承诺书(消费者供图)

另据了解,2018年4月2日,于女士曾收到韩先生签字的一份承诺书,写明:“经双方协商赔偿金额柒千元整,于2018年5月2日前汇到顾客指定帐户。”


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消费者供图)

截至发稿,于女士表示,自己未收到对方任何赔偿,不愿再和恒信华典店方协商。当前诉求是送余货并按照合同规定的赔付比例进行赔偿。在于女士出示的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项下写明:“一方迟延送货或提货的,违约方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违约部分家具货款0.5%的违约金”。

延伸阅读:重庆一家具店因送货不及时赔偿了3000元

富尔玛:

问题顾客不止一家 商场正积极介入协调解决

随后,半岛网联系了富尔玛国际家居博览中心商场总经理王先生。对方表示,经收到顾客反映,在恒信华典家具店购买家具,像于女士这样家具出现问题的顾客,不止一家。商场方面正在联系协调,解决顾客问题。

5月8日,位于富尔玛的恒信华典家具店。

对于恒信华典家具店为何会反复出现拖延送货,王经理表示,并不清楚。“我们是管理他的,他是租我们地方。”王经理答复,商场会介入解决配货问题,近几天就为所有出现问题顾客订货,但赔偿问题只能由消费者与恒信华典家具店协商。

2018年5月4日,半岛网再次拨打王经理的电话,王经理称已经跟有资料的顾客进行了联系,现在正在走商场内部程序。5月6日,于女士告诉半岛网,富尔玛已经跟她取得联系,并收到了她所预定的家具样式图片。

律师:

建议诉讼追责

针对于女士的情况,记者联系了青岛元鼎律师事务所的李瑞敏律师,李律师认为,从当前的证据来看,由于于女士签订合同、付款、拿到收据都是与恒信华典直接签订、交付的,直接责任肯定是恒信华典家具店一方。

而富尔玛是否存在责任,需要看富尔玛与恒信华典之间是纯粹的租赁关系还是有经营上的关联关系。“他们双方的关系,消费者自己去问一般不会问出什么,即便问出来了,也可能存疑。”李律师表示,目前最稳妥的维权方式还是通过诉讼。“如果富尔玛和恒信华典纯粹是租赁关系,富尔玛也有管理上的过错责任,承担补充责任;如果富尔玛和恒信华典存在经营关系,需要根据他们双方合同上责任的划分,如果责任划分对消费者不利,就可以主张不按合同约定,而按照法律规定。”

损失赔偿方面,消费者可就违约金或者实际损失中较高的一种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这个合同里违约金约定比较高,如果诉讼法官可能会根据相关情况进行调整。而实际损失需要消费者举证证明,比如因为家具没有到货导致消费者一直在外租房的损失等。

最后,李律师提醒消费者,在生活中,订购家具等金额较大的物件时,应该注意先付定金,而非全款,等到货确认后再付全款。这样,可以在发生违约的时候,为主张自己的权利留有更多余地。

(原作者:葛飞 原标题:花近7万买家具一年了没到齐 富尔玛:正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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